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婦女團契婦女簡史:台灣教會對教會婦女注重,北部1884年設婦學堂、1907年女學校,1922年成立婦人會、南部1896年設婦學、1887年長榮女中、1929年成立婦人會烏日教會於1955年美籍宣教師蜜路德姑娘、華仁愛姑娘、彭靜淑教師來教會指導婦女的工作,而開始婦女聚會時間每週二下午二點半~3點半,當時稱為父婦人會。 1959年總會正式成立女宣道處4月27日第一次理事委員會,1963年女宣道處處長是咱教會第一任李明安牧師(稱她厝頂),女宣道會組織到1983年起改稱為婦女事工委員會。 組織目的:充實婦女靈性生活,提高知識及生活品質,實踐基督化家庭、服事教會、服務社會,以達宣揚基督福音。
契友會員權利義務:
歷屆會長:
2013年同工顧問:黃念正長老 靈修: 會長:鍾吳滿 副會長:賴美環
書記:鍾吳滿、林怜芬(副書記) 服務:黃杏花、王恩華、賴美環 連絡:沈美恭、陳慈珍 探訪:柯玉汝、潘阿蕊、有志
事工計劃:
配合總會、中會、區會及本教會各項活動。
1. 婦契聚會原則上單週8:00查經。雙週8:00-9:00練歌,9:00以後讚美操;但配合禮拜獻詩(3/1婦女團契主日、4/12復活節、5/10母親節)所以自2/7~5/9練歌,以後恢復正常。如有異動請連絡通知或登週報。
2. 每月第五週禮拜六(另行安排) 5.8.10月。
3. 在各節期獻詩(復活節.母親節.感恩節.聖誕節等)。
4. 探訪(詩歌、聖經、見證等)。
5. 鼓勵契友參加成人主日學、參與兒童主日學事工。
6. 配合教會事工(教會環境打掃、夏季學校、課輔班等…)
歡迎新的會友加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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